为了有效激励全民创业,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2005年下半年,昆山市在淀山湖等四个镇试行发放农民创业小额贷款,发放221万元,受惠50户;2006年在全市农村全面推开,发放2293.8万元,受惠472户;2007年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发放5430万元,受惠农户981户。三年来,全市共发放农民创业小额款7944.8万元,市镇二级共贴补息费613万元,受惠1503户。至2007年底,全市累计还贷524户,金额2526.5万元,如期还款率99.95%。实践证明,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有效扶持了一大批创业农民,受到了创业农民的真诚欢迎。
一、领导重视,形成共识
如何更有效地促进农民创业增收致富?2004年初,昆山市“三有办”对全市106114户农户开展了“三有”情况基础调查,从调查情况看,至2003年底,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7386元,家有物业率51.4%,其中经营性、资产性、投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26%,工资性收入占66%,政策性收入占8%,农民普遍反映“创业无门、创业无技、创业无本”。
市“三有办”认真分析农村现状,既看到了昆山发展的有利条件,又看到了农民创业层次不高,领域不宽、步伐不快、规模不大的问题。认识到,要加快昆山农民持续增收步伐,建立稳定增收长效机制,必须从增加农民经营性、资产性、投资性的创业收入着手。带着这个问题,市“三有办”组织到镇江扬中市学习农民创业小额贷款的有效做法,创造性提出围绕农民创业建立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工作思路,并确定要把农民小额贷款工作作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一项创新之举,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2006年6月,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民创业扶持小额贷款工作的通知”;9月,市“三有办”下发了“关于农民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2007年4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意见》;5月,市委、市政府下发 “关于推进全市富民强村和现代都市农业的若干政策”文件。这些文件在农民创业小额贷款运作机构模式、政策优惠奖补等方面,提出了比较明确的指导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富民强村的工作要求,市富民强村办公室把农民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列入对开发区、各镇的年度工作考核体系,每年都要下达年度工作考核指导性指标,明确农民创业小额贷款发放的目标任务。为了形成共识,扎实推进小额贷款发放工作,各镇(区)普遍召开村干部、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农民创业代表参加的大会,各村也召开党员、联队长会议,讲清小额贷款对于农民创业的重要意义、公开小额贷款的相关政策、明确小额贷款的审办程序、落实具体承办小额贷款的责任人,使农民小额贷款的创新工作不断深入人心。
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当小额贷款全面推行碰到“担保难”时,朱兴农副市长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召集市富民强村办、农商行、担保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协调会议,统一思想认识。还及时召开开发区、各镇分管领导、办公室专职主任会议,会上确定“昆山市农村合作经济投资担保公司”为全市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市农村商业银行为贷款发放部门,开发区、各镇政府与市担保公司签订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协议书;同时建立农民创业小额贷款330万元的担保基金。这些为全市小额贷款顺利推进开通了绿色通道,明确了运作模式,提供了创新平台。2006年下半年,农民创业小额贷款实现了突破性进展,当年8月份开通绿色通道后,仅用不到四个月时间,发放小额贷款突破2200多万元。
二、规范运作,有序推进
昆山市实施农民创业小额贷款发放工作,经历了不断完善、不断规范、不断提高、有序推进的过程。市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中心、市农村合作经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市农村商业银行,是全市发放农民创业小额贷款“三位一体”的运作机构模式。经过不断探索和总结,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运作机制。
1、明确放贷对象。主要是城乡居民中初创业者,优先考虑“4050”大龄人员、失地农民、实施帮扶的困难户、有劳动能力的“四残”人员,以及已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小额贷款对象须有营业执照,符合政策、法规,及讲究诚实经营且实体经营健康,运作比较正常。
2、规范操作程序。下发《小额贷款申办程序指南》、《农民创业小额贷款管理办法》等,对农民创业小额贷款五项申报操作程序、十项需备资料等一一作了细化明确,强调必须重视与各农商行对贷款户初审这个关键环节,重视三方会办的签约程序,必须重视贷款户反担保人的条件把关。同时要求提高办事效率,确保贷款户从申请到领到贷款的时间不超过7-10天。
3、确定担保责任。贷款户必须自选他人(第三方)进行反担保,其反担保人必须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可以从村、街道正副职以上干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副职干部中选择,同时明确风险责任。
4、掌握贷款额度。创业贷款户的小额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1-5万元,对到期贷款户偿还贷款诚信度高、企业(实体)已初具规模、经营正常、有资产作保证的,需续贷的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至10万元,放贷期限为一年。贷款户在一年内只能一次贷款,符合条件需续贷的必须在还贷后再办理贷款手续。
5、坚持会审制度。坚持市农商行、担保公司、市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中心三方现场会办制度,认真把好审核、反担保和发放这三个业务政策关口。
6、强化跟踪管理。市、镇二级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中心在这方面作了一些探索和实践。一是健全小额贷款台帐制度。做到市、镇二级小额贷款台帐齐全,明细清晰,便于考查;二是建立贷款户跟踪联系提醒制度。对贷款户的实体经营情况,贷款用途去向,基本上做到每月必问、一季必查、半年必报,发现问题及时做好协调工作;三是建立健全还贷管理制度。了解掌握贷款户还贷信誉程度,及时对按期还贷户兑现贴息奖补;四是跟踪督查工作考核制度。市富民强村办实行半年一检查一年一考核,了解情况,服务指导,有效促进了小额贷款工作的良性运作。
7、重视典型宣传。2006年,昆山市选择了22户创业典型户,到开发区、各镇召开大会(主要对象是农民)进行巡回宣讲,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启发广大农民创业热情。同时把全市农民创业成功的做法制作“成果图片”展示,有2万多人听了演讲,看了图片。再利用电台、报纸、广播、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各种阵地宣传农民创业致富的典型经验,宣传小额贷款对于农民创业增收的重要作用。2007年底,开发区、各镇又推荐了24户创业典型户,现已汇编成册,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农民创业的强烈氛围。
三、政策拉动,成效明显
昆山市小额贷款运作机制上体现了行政性、公益性、帮扶性,明确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拉动、帮扶农民创业致富”的原则。根据昆委(2007)24号文件第11条规定:“农民创业小额贷款到期还贷后,市镇两级财政按贷款当年当时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总额各50%的贴息奖补”。到2008年2月底,全市奖补613万元。农民创业小额贷款的优惠政策确实拉动了一大批想创业又缺钱的农民初创业者,增强了这些农民群众的创业信心,激发了他们的创业热情,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普遍反应:“创业小额贷款,就像及时雨、雪中炭、助推器”。2007年底,从对全市920户贷款户跟踪调查情况看,农民创业小额贷款确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促进了一批初创型企业的发展壮大。920户企业和经济实体,2007年经营总收入47884.2万元,比上年增长26.7%,新增缴纳国家税金1295.5万元。应该说,小额贷款对初创企业来讲,起到了“帮一把”的作用,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二是带动了一批群众,特别是特殊群体人员的就业再就业。这些贷款户企业通过小额贷款扩大了生产经营规模,2007年度新增劳动力就业1344人。三是涌现了一批创业典型。从各镇(区)推荐的创业典型看,大致有以下三种类型:一是外向配套型,二是家庭作坊手工制作型,三是零售商业服务型。例如,淀山湖镇经营家具的周玉珍、花桥镇家庭五金加工场的许龙、巴城镇渔家灯火餐饮船的张勇等户一致反映,创业小额贷款政策确实好,党和政府为我们办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贷款额度虽仅5万元,但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锦溪镇长云村农民於伟忠创办的长云手工编织部,5万元小额贷款促进了该企业拓展了经营范围,手工编织业务日趋扩大,2007年全年销售业务达60多万元,获利6万元。可喜的是,还带动了本村150名“4050”女性劳力不出家门赚钱,为所在自然村农民增收40多万元。
随着昆山市农民创业小额贷款受惠范围的日益扩大,越来越多的农民将会走上创业致富的道路。(作者单位:昆山市富民强村工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