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基本经验,号召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毫不动摇地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三十年改革,中国农民有三个伟大创造:一是实行农业家庭承包制,二是多种经济成分的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三是跨区域流动,进城就业。第一个创造,迈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发展的第一步,其影响又不限于农业、农村,第二、第三个创造都属于就业创业的范围,三者都对城乡改革发展和中国奇迹的创造作出了了不起的贡献。
以人为本、创业就业是构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关键。本期关注农民工回乡创业,刊登了贵州一位回乡创业者给温家宝总理的信,温总理在这封来信上批示 “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对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府应予鼓励和支持。” 同时刊登了贵州、江苏、河南、山东等地的有关调查报告。进入新世纪,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从沿海地区向不发达地区加速转移的背景下,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步伐正在加快。外出打工是回乡创业的孵化器,农民工回乡创业把资金和发达地区的市场观念、技术、管理带入家乡,成为推动欠发达地区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草根力量,成为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发展的生力军。他们在回乡创业中也遇到融资难、办事难、用地难等突出问题。我们要认识外出农民工是人力资源的宝库,认识回乡创业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把他们作为发展的主体,落实优惠政策,改善创业环境,激活本地经济。
目前,外出就业农民工已达1.3亿人以上,是农民扩大就业、增加收入的重要渠道,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变革的巨大力量。但进城农民工仍受“一城两制”之苦,劳动权益、社会权利严重缺失,稳定就业的农民工难以实现定居城镇的愿望,影响了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本期刊登了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有关文章,提出应逐步形成农民工和城市居民身份统一、权利平等的制度体系。 |